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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简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6日 14:07   清华大学

明理楼外景
明理楼外景
明理楼夜景
明理楼夜景

  清华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29年,1952年由于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法律院系和法学教育在清华大学一度中断。1995年,清华大学正式恢复建立法律学系,1999年法学院正式复建。历史上,清华法学院曾培养出许多杰出的法学、法律人才,如前南国际法庭大法官、中国国际法学会前会长王铁崖先生,中国国际法学会前副会长陈体强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端木正先生等。

  与传统法律院系不同,清华法学院秉承“学术为天下之公器,法律以明理为己任”的理念,广泛借鉴国内外优秀法学院办学¾­验,力图把“经院式”的法学教育转变为融理论和实践为一体的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职业教育模式,即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知识和理论,而且要培养学生具备在现实社会中灵活运用法律的技能、方法和综合素质,学会如何像律师那样思考,培养法律人良好的职业道德;把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放在突出位置,注重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使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同时成为参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过程。

  今天,清华法学院已经成为名列前茅的国内著名法学院之一,在全国乃至国际法学教育界建立了自己的地位,成为我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一个重镇,同时也成为国际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交流中心。

  教学设施

  法学院教学设施和科研条件在国内首屈一指。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法学大楼——明理楼于1999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由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同志亲自题写楼名。这也是国内第一次实现一个大学法学院拥有独立的法学楼,并且在国内率先为每一位教师提供了办公室。楼内配有现代化的教学、科研、办公设施,并专门用于教学实践的模拟法庭、学术报告厅、多功能教室等。

  面积约有2,000余平方米的法律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集数字化与信息化于一身,配备系统空调及其他现代化设备。目前,法律图书馆拥有中外文法律书刊文献60,000册,同时订阅200余种国内外法律报刊、电子出版物等。除馆藏的现实文献外,学院还斥巨资购买国际权威法律专业数据库的使用权,读者可以利用先进的网络查询方式获取国内外的法律信息与法律研究资源。电子阅览室支持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等多项功能,可以实现与国外著名法学院的同步远程教学。

  师资力量

  清华法学院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在49名专职教师中,有教授23人(含博士生导师19人),副教授19人。法学院师资力量具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是在国外获得学位的比例在全国的法学院当中是最高的,在国外获得学位的比例占到了42%;二是在全世界前100名大学当中取得博士学位的,在全国的法学院当中是为数最多的。清华有9名,位列第二的学校有4名。

  法学院名师荟萃,许多教授都是各自领域的学术权威,在国内外学界颇具影响。如商法学的王保树、朱慈蕴、施天涛教授,民法学的崔建远教授,刑法学的张明楷教授,民事诉讼法学的章程、王亚新教授,法理学的高鸿钧、许章润教授,国际法学的车丕照教授,宪法学的王振民教授,均属于各自领域的领军人物。其中,崔建远教授、张明楷教授和许章润教授分别荣获第二届、第三届和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此外,法学院还聘请校外兼职教授23人,名誉教授1人,客座教授3人,顾问教授1人。在不断完善队伍建设的同时,法学院还每年聘请2至3名外籍教授来校长期讲学。同时还聘请海内外法学领域众多著名专家、学者来校进行学术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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