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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两部门联手禁噪让孩子安静迎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7日 09:16   中国西藏新闻网

  1日,记者从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获悉,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将从6月6日开始至中、高考结束,对噪声污染进行专项检查和巡查,并将积极处理和解决市民关于噪声污染的投诉问题。

  严查建筑施工企业和娱乐场所据了解,在中、高考期间,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将严查建筑施工企业及娱乐场所等噪声污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要求,6月2日至14日期间,市区内各单位昼夜噪声不得超过50分贝,夜间噪声不得超过40分贝;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每天8时30分至18时30分在拉中、北高、二高、三高、一中、江苏中学、实验小学考点200米范围内不得产生任何噪声污染;6月12日至14日中考期间8时30分至18时30分在北高、二高、一中、实验小学考点200米范围内不得产生任何噪声污染。

  造成噪声污染将依法严处6月1日,记者还从市综合执法局了解到,该局将按照《(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实施细则》对午休时间和夜间10点后进行室内装修,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它家庭活动时造成噪声污染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架设高音广播喇叭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林卡等公共场所组织宣传、展销、娱乐、运动会等活动中,使用音量过大、严重干扰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作业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于一些噪声污染屡教不改和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超标排放的,市环保局也将按照《拉萨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从重处罚。市民可通过拨打96310、6386395及12369对噪声污染进行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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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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