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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开始受理助学贷款申请 每年最高贷款六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4日 08:15   新桂网-南国早报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来说,能被高校录取固然高兴,但高额的学费也让这些家庭犯难。7月12日,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7月20日起,南宁市辖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正式接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每学年最高限额6000元,最长贷款期限可达14年”,贫困大学生们又多了一条完成学业的“绿色通道”。

  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

  按政策,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录取通知书的南宁市户籍新生或在读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与国家助学贷款一样,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大学生,也享受财政贴息的优惠政策。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与贷款学生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该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及基本生活费用的公民)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两年时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借款合同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申请前准备这些材料

  据悉,南宁市12个县区政府、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已经全部完成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签订工作。从今年7月20日起,南宁市辖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正式接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准备好以下材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新生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在校生有效注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收费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失业证、待业证、伤残证;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特(贫)困户(民政部门登记在册);孤儿等可用于证明符合10种重点照顾对象的相关材料。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回执要寄返当地

  南宁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提醒,贷款学生到高校报到后,要特别注意邮寄回执。贷款学生需携带借款合同和回执到学校报到,在报到后20个工作日内,由高校对回执盖章确认,再由学校或借款本人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在条件允许下采取挂号信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回执单);如回执遗漏或逾期未寄送,在报到后30个工作日内区县资助中心未能收到回执,将视同借款学生自动撤销借款申请,形成无效合同。

  贷款学生还需要注意,未按贷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50%;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利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记者 蒋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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