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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机构招生政策答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6日 17:06   新浪教育

  问:什么是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答: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指经教育部或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资格,并已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

  问:目前北京市有多少所民办普通高校?

  答:北京市现有民办普通高等学校10所,其中北京城市学院为本科院校(兼有专科);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北京吉利大学、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北京新园明职业学院为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院。

  问: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教育是如何招生的?

  答: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教育的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管理规定,一律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体制内管理。2006年,除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和北京培黎职业学院部分专业经过批准实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外,其余民办普通高校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由学校组织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自主招生。

  问:什么是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指经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已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

  问: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内容及证书性质?

  答: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面向学校所在地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为教学内容,也可开展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收的学生,只有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方可取得加盖主考普通高校及自学考试办公室印章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

  问: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如何收费?

  答:学校制定的收退费办法不应与教育行政部门或物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招收自考助学学生和其他形式的非学历学生时,在入学前必须向学生或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并与学生签署退费协议。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得委托、承包给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

  问: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如何鉴别是学历教育还是非学历教育?

  答:北京市民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分为两类:一类是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考生参加当年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后,由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由学校寄发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历教育录取通知书;另一类是由民办高校自行组织生源,招收的非学历高等教育学生,由学校自行寄发的录取通知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历教育录取通知书的鉴别方法:一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查询核实录取结果;二是拨打1606789或16866789或96000169,查询核实录取结果;三是与当地区县招办联系,查询录取结果。如录取学校、专业等信息与录取通知书相同,则该通知书内容真实有效。

  问:民办高校自行招收的学生能否有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籍?

  答:凡未达到规定录取分数线,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均不能注册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识别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高等教育的界限,明确就读学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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