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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7月24日第二批本科录取征集志愿后,截止25日仍有部分剩余计划。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对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调整,并进行本科二批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从467分调整为460分,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从428分调整为421分。高考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下同)文科460分以上、理科421分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此外,高考总分文科达到440分以上,理科达到401分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作为备档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已经被录取考生,不得再填报“征集志愿”。
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6日8时30分起至下午5时,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或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nxks.nx.edu.cn)上下载《宁夏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录取院校志愿二次征集表》,填好后在规定时间,持本人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征集志愿”"填报手续。
文科460分以上、理科421分以上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对文科460分以上、理科421分上,填报有“服从院校调配”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投档。对调剂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由院校提出申请,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批准可适当降分,依据备档考生的“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记者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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