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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高考诈骗预警并公布举报电话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 11:02   人民网-江南时报

  教育部010-66096242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025-86637686

  日前,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发2009年高考第2号预警,提醒各位家长防范借高校招生实施的诈骗。在预警中,教育部公开了四种常见的欺诈手法,并公布了普通高校招生信访投诉电话。

  教育部介绍,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借高校招生实施诈骗活动又有所抬头。为此,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从正式渠道了解、确认招生政策和信息,防止因求学心切而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蒙受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

  归纳起来,不法分子采用的招生诈骗伎俩有以下几种:

  谎称有某些高校的“机动名额”、“内部指标”、“三本点招”、“计划外”之类,诱骗考生和家长。实际上,教育部对录取期间高校招生计划的使用有严格要求,高校必须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计划的使用程序、范围和责任,严禁降低分数要求指名录取考生等行为。

  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让家长误以为自主招生就可以无视成绩、仅由学校说了算。事实上,从来不存在无条件限制的“自由招生”。目前开展自主招生的高水平大学和实行单独招生的示范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考生必须通过高考或按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组织的单独考试,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

  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有的甚至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这样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会通过教育部门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假冒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许诺将来可以享受军官待遇等进行诈骗。2008年起,军队院校已停止以任何形式招收地方委培生。凡是以“地方委培生”、“自费生”等名义进行军校招生的行为,均属欺诈,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

  教育部提示考生,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可以从是否满足以下“四项要求”来判断:一是高校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二是招生计划经国家核定、下达并经省级招办公布、按规定程序执行,三是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录取批次和相应高校的分数要求,四是高校录取必须通过考生所在的省级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册,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录取的依据。为便于考生了解、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各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都提供了专门的查询途径和方式。 记者 曹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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