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山东:已录取者复读高考报名须缴录取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 08:56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5日讯(记者 张科)今天从教育部门获悉,凡被高校录取后因特别原因不能报到的考生,今后再参加普通高考,须在高考报名时上缴往年的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省招考院表示,凡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应按时持录取通知书到高校就读。今后,在高校学籍审查过程中,若发现将往年录取通知书转与他人牟取私利者,由学校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学籍。从今年开始,凡被高校录取后因特别原因不能报到入学的考生,今后再参加普通高考,须在报名时上缴往年的录取通知书。

  此外,对违规招生的高校,将取消违规招收学生的入学资格,并由违规高校全额退还其所交费用;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限制或停止其下年度招生等处理,对其中违规招生情节严重的高校,将吊销办学许可证。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高考贴吧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山东 高考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