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武明、实习生冯景娜报道:12月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面向2008年秋季以后入学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日前出台。方案规定,考试成绩将被划成4个等级,成为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据悉,高中新课程改革后的首次学业水平考试将于明年1月举行。
据悉,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1科。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内容和纳入考试范围的部分选修内容,文、理科考生同场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被批准高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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