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所报考的乐器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毕业水平,较好地掌握应试曲目的演奏风格和技巧,音乐表现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确;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乐器演奏 | 1、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至少3首,一试时从中自选演奏2首(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 |
2、打击乐器:中国大鼓、排鼓、小军鼓、键盘打击乐各演奏1首 考试应不少于其中三项并中西打击乐兼顾,曲目自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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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试 | 乐器演奏 | 1、演奏曲目2首(可重复一试曲目1首,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
2、打击乐器:大鼓与排鼓独奏曲1首或大鼓、排鼓各演奏1首;键盘打击乐独奏曲1首;小军鼓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鼓励考生将定音鼓、板鼓、手鼓或组合打击乐器作为考试项目,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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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视奏1条(五线谱两个升降号之内) |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钢 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钢琴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钢琴专业毕业水平,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具备专业学习钢琴的身体条件。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钢琴演奏 | 1、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只演奏赋格) |
2、演奏技术性快速练习曲2首(2首练习曲连续弹奏,其中1首必须选自肖邦练习曲Op.10或Op.25,另1首任选) | ||
二 试 | 钢琴演奏 | 1、演奏选自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限Op.2—Op.22)的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 |
2、演奏外国乐曲1首 | ||
3、视奏新谱:进入专业二试的考生交专业二试费时领取视奏乐谱1份,自行练习准备,在专业二试时演奏,不需背谱(专业二试曲目与视谱曲目演奏顺序可自定) |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考试大纲》) |
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电子管风琴演奏应达到中等音乐学校专业毕业水平,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理解和表现; 在作品改编和即兴演奏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具备专业学习电子管风琴的身体条件。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电子管风琴演奏 | 1、巴赫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1首(包括三声部) |
2、中型乐曲1首(体裁风格不限) | ||
二 试 | 电子管风琴演奏 | 1、演奏技巧性乐曲或练习曲1首 |
2、中型乐曲1首(二试曲目不得与一试曲目重复) | ||
3、即兴演奏能力素质测试 |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考试大纲》) |
管弦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所报考的乐器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毕业水平,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具备良好的专业视奏能力;掌握五线谱视唱和乐理基本知识;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鼓励考生背谱演奏。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小提琴 | 1、音阶: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及分指八度、十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2、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 ||
3、乐曲:技巧性中小型乐曲一首或《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 | ||
中提琴 | 1、音阶: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
2、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 ||
3、乐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 | ||
大提琴 | 1、音阶:四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
2、练习曲一首 | ||
3、无伴奏乐曲或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 ||
低音提琴 | 1、一条三个八度大调音阶及琶音、分解和弦 | |
2、一条三个八度旋律小调音阶及琶音、分解和弦 | ||
3、练习曲一首 | ||
4、无伴奏乐曲或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 ||
竖琴 | 1、自选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四个八度)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 | ||
长笛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双簧管 | 1、自选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单簧管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一首慢速练习曲和一首古典时期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一首快速练习曲) | ||
巴松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萨克斯管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圆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小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长号(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大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打击乐 | 1、马林巴或木琴:①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②自选练习曲一首(二槌) 2、小军鼓:①所有强弱的滚奏②自选练习曲两首 3、定音鼓:①调音②所有强弱的滚奏③自选练习曲一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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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试 | 小提琴 | 1、练习曲:《帕克尼尼24首随想曲》其中一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2、协奏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
中提琴 | 1、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
2、协奏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
大提琴 | 1、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
低音提琴 | 1、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 |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
竖琴 | 1、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 |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
长笛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双簧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单簧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巴松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萨克斯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圆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小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长号(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大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打击乐 | 1、马林巴或木琴:自选乐曲一首(四槌) 2、小军鼓: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练习曲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3、定音鼓: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练习曲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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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考试大纲》) |
指挥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熟练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有一定的和声学知识;听音、节奏感、音乐感和音乐记忆力良好;会演奏钢琴并达到车尔尼练习曲740以上的水平;有在合唱团或乐队演唱、演奏的经验。
合唱指挥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和声写作与分析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同作曲专业方向) |
二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钢琴:演奏复调乐曲1首,大中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等)1首 2、听音,视唱,双声部节奏视奏 3、演唱艺术歌曲1首 4、指挥1首合唱作品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考试大纲》) |
乐队指挥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和声写作与分析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同作曲专业方向) |
二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钢琴:演奏复调乐曲1首,大中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等)1首 2、听音,视唱,双声部节奏视奏 3、演唱艺术歌曲或演奏器乐作品1首 4、指挥管弦乐曲1首或交响曲一个乐章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考试大纲》) |
附录三:
中国音乐学院
2010年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一. 视唱练耳入学考试的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视唱练耳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凡报考声歌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E类程度。
凡报考国乐系吹打专业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E类程度;报考国乐系其它专业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D类程度。
凡报考管弦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D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学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D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教育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D类程度。
凡报考钢琴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C类程度。
凡报考指挥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B类程度。
凡报考作曲系电子音乐制作专业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D类程度;报考作曲系作曲专业(含电子音乐作曲专业)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B类程度;报考作曲系视唱练耳专业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A类程度。
二. 视唱练耳入学考试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视唱练耳入学考试,是对考生的音乐基本素质与能力的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E类程度: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无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听辨与听写大、小三和弦原转位。
3.听辨自然大调式音阶,三种小调式音阶,五种五声调式音阶。
4.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拍与3/4拍;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及其变型节奏、切分节奏及其变型节奏等。
5.听辨与听写单声部旋律(自然大调式,三种小调式,五种五声调式)。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一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初步的音乐表现力。
D类程度: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听辨与听写大、小三和弦原转位。
3.听辨与听写自然大调式音阶,三种小调式音阶,五种五声调式音阶。
4.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拍、3/4拍与4/4拍;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及其变型节奏、切分节奏及其变型节奏,含有十六分休止符的节奏等。
5.听辨与听写单声部旋律(自然大调式,三种小调式,五种五声调式)。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一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C类程度: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两个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增四、减五度音程及其解决。
2.听辨与听写四种三和弦原转位。
3.听辨与听写自然大调式音阶,三种小调式音阶,五种五声调式音阶。
4.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正、副三和弦原转位连接。
5.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拍、3/4拍、4/4拍,3/8拍与6/8拍;含各种休止符的均分节奏、附点节奏与切分节奏及其变型节奏,简单的弱起节奏、连线节奏与三连音节奏等。
6.听辨与听写单声部旋律(自然大调式,三种小调式,五种五声调式(含偏音))。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两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B类程度: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三个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增四、减五度音程,增二、减七度音程及其解决。
2.听辨与听写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大小七和弦与小小七和弦原转位。
3.听辨与听写各种大小调式音阶,五声调式音阶(含偏音)。
4.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正、副三和弦与属七、大调II级下属七和弦原转位的连接。
5.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拍、3/4拍、4/4拍、3/8拍与6/8拍中较复杂的节奏组合,6/4拍、3/2拍、9/8拍与12/8拍中常用的节奏组合。
6.听辨与听写单声部与二声部旋律(含变化辅助音、变化经过音以及调式交替)。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三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A类程度: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四至五个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与复音程),增四、减五度音程,增二、减七度音程,增五、减四度音程及其解决。
2.听辨与听写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四种七和弦原转位。
3.听辨与听写正、副三和弦与属七、下属七、导七和弦原转位的连接。
4.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各种常用单拍子与复拍子中切分节奏、连线节奏、连音节奏等较复杂的组合;5/4拍与5/8拍中常用的节奏组合。
5.听辨与听写单声部与二声部旋律(含变化音及近关系转调的各种调式)。
【面试部分】
1.看谱即唱五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丰富的音乐表现力。
2.听辨、模唱音程与和弦,背唱节奏与旋律短句。
参考书目:
《视唱练耳分级教程》
中国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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