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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应具体细化取消乙肝检查的各项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1日 15:46   中国广播网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三部门重申:取消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乙肝五项检查。

  中广网北京2月11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张鸿作如下点评。

  张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教育部卫生部通知说,限期废止违规乙肝检测的项目,我们看到一个非常好的互取向,不允许检测乙肝的这些项目,事实上关于乙肝的提示,是我们长期以来偏离的常识。

  因为它只是通过血液母婴和性传播,我们不携带病毒的人不太知道,这种歧视对他们的伤害,现在三部委的通知已经明确告诉大家,这属于个人隐私,如果说医生、护士或者医院把它透露给别人。

  哪怕是自己的单位,医生、护士包括相关的人员都要承担责任,甚至吊销自己的行医执照。我觉得接下来应该有更具体的安排,来保证它真正的成为我们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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