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息来自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733个本科专业和7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可自2010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在备注中加有标注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292个本科专业和7个医学类专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评估的5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待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21个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序号 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备注
福建省
811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经济学
812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080205Y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813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工学
814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080611W 软件工程 四年 工学
815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080703 土木工程 四年 工学
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S”者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H”者为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设置的专业;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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