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息来自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733个本科专业和7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可自2010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在备注中加有标注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292个本科专业和7个医学类专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评估的5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待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21个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需评估的高等学校医学类专科专业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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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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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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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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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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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业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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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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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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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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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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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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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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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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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评估合格后方可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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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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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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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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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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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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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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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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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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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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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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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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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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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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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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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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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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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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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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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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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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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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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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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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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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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S”者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H”者为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设置的专业;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