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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需评估的高校医学类专科专业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4日 17:37   教育部网站

  本信息来自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733个本科专业和7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可自2010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在备注中加有标注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292个本科专业和7个医学类专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评估的5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待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21个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需评估的高等学校医学类专科专业名单

序号
主管部门
学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 年限
备注
1
河北省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630103
中医学
三年
待评估合格后方可 招生
2
福建省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630102
口腔医学
三年
3
山东省
枣庄职业学院
630102
口腔医学
三年
4
四川省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630108
针灸推拿
三年
5
云南省
德宏职业学院
630101
临床医学
三年

  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S”者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H”者为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设置的专业;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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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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