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昨天宣布,2010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文艺特长生加分录取政策,最高可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加10分,不能累计加分。
文艺特长生范围包括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分团队的优秀团员;参加全国、市级文艺比赛成绩优秀者。
加分标准是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员,可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加10分;一般团队的优秀团员,可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加5分。
经确认在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展中获一等奖的高三学生,可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加10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不能累计加分。资格审查表、加分证明表填报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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