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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招生时不准说“保证全部录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2日 10: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黄茜 通讯员 粤考宣)针对近日个别高校做出“第一院校志愿组A志愿报考,保证录取”等承诺,昨日,广东省招生办发出《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宣传和志愿填报指导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高校宣传时要准确客观,不夸大其词,不得使用“保证全部录取”、“任选专业”等承诺性语言,轻率承诺考生。

  日前,有高校为招揽生源,在招生宣传中承诺所谓“重点线以下20分以内、第一院校志愿组A志愿报考的前10%的考生保证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对此,省招生办明确回应,实际录取时,不论考生填报学校志愿在A、B、C哪个位置,省招办投档后,高校既看不到考生该志愿组的其他院校志愿,也看不到志愿处于哪个顺序位置。所以,所谓“A志愿填报,保证录取”等说法不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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