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抢生源,部分高校近日频频放出“第一院校志愿组A志愿报考保证录取”、“任选专业”等承诺,省招生办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高校宣传时要准确客观,不夸大其词,不得使用“保证全部录取”、“任选专业”等承诺性语言,轻率承诺考生。
高校实际没办法保证录取
省招生办称,日前,有高校在招生宣传中,为招揽生源,承诺“重点线以下20分以内、第一院校志愿组A志愿报考的前10%的考生,保证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等等。
对此,省招生办明确表示,2010年广东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各批次设置两个院校志愿组,录取时将按照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进行排序,依次从高到低检索投档,排序靠前的优先检索;考生在某一志愿组任一院校志愿投档,都视为第一志愿。因此,实际录取时,不论考生填报学校志愿在A、B、C哪个位置,省招生办投档后,高校既看不到考生该志愿组的其他院校志愿,也看不到志愿处于哪个顺序位置。
省招生办指出,因此所谓“A志愿填报,保证录取”等说法是不确切的,更没办法真正保证录取,将会误导考生、家长,考生不要轻信个别院校的虚假承诺,而应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等,实事求是地填报志愿,形成合理梯度,避免填报志愿失误。
招生夸大宣传可勒令停招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有关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得作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不得说过头话,不得使用“保证全部录取”、“任选专业”等承诺性语言,轻率承诺考生。在平行志愿的宣传工作中,必须根据平行志愿的实施办法如实宣传,不得随意更改平行志愿的实施办法,擅自向社会和广大考生作出误导考生的承诺,损害考生利益。
省招生办表示,高校招生宣传和咨询活动要实事求是、准确客观,不言过其实,不夸大其词。对虚假宣传、歪曲招生政策、损害考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高校,将予以限制招生范围、削减招生计划,甚至停止招生等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陈红艳、刘晓钰、林园、粤考宣、王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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