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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本科零一批次录取未满 17日网上再征志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8日 11:34   天山网-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乌鲁木齐7月17日讯 记者井波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了解到,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零、一批次录取未完成计划网上征集志愿工作17日开始。

  自治区招办负责人介绍,本科零、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7日8时至19日20时(北京时间),面向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零、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20日8时至20时(北京时间),民考汉本科零、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

  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前,须认真阅读《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和各院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错过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相关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考生填报本科零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时,除“军警公安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本次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投档,设六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报考艺术类、体育类计划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院校志愿。

  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线上征集志愿后线上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高校提出申请,经录取领导小组批准,以征集志愿为准,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考生被征集志愿所填报院校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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