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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考生被山大预录却不录 律师称学校有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8日 10:54   大众网-齐鲁晚报

  聊城一考生被山大预录取,最终却未被山大录取。对于山东大学发出的预录取通知,律师表示只要是学校行为,学校就应该负违约责任。  

  “现在学校已经对孩子和家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27日下午,李先生对于孩子拿到预录取通知而未被录取一事仍然耿耿于怀,“孩子拿到山大的预录取通知书,亲戚朋友知道后都很高兴,没想到最终是这样的情况。”

  聊城大学一位教授表示,高校实施的预录取,“其实是高校和考生的一个私下约定,从招生程序和政策上来说,预录取并不被承认。”而预录取是在考生填报志愿和投档线公布之前进行,高校也不能真正掌握投档线和报考情况。

  山东致楷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说,山大与考生签订了预录取协议,如果这一行为确实是学校行为,山大就该依照协议录取这名考生,如果没有录取,学校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考生家长李先生说,预录取搅乱了招生秩序,给考生命运带来了不利影响,考生利益得不到保障。他希望教育部门和高校规范招生秩序,让同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记者: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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