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精神
之张千帆专栏
今年“两会”期间,教育部主要领导在回应媒体追问时宣布,随迁子女学籍地高考(微博)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并承诺于今年上半年出台方案。然而,上半年早已过去,异地高考方案却千呼万唤不出来。面对北京的随迁子女家长(微博)持续追问,教育部副部长曾透露,有关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引来众人翘首期待;但又过一阵子,教育部工作人员出来“辟谣”,将说法更正为方案“一经国务院批准,将适时发布”,让全国各地随迁子女家庭再次陷于遥遥无期的等待中。异地高考方案的制定翻来覆去、一波三折,现在不禁令人怀疑它是否已经胎死腹中。
随迁子女高考问题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尤其是高等教育资源集中的发达省市必然以各种理由抵制,因而方案“难产”并不奇怪。但是异地高考方案事关全国成千上万随迁子女的去留和命运,不能因为少数几个省市的既得利益阻碍就束之高阁。如果各地政府及教育部门出于既得利益的考虑而不能被指望积极作为,那么主管全国教育行政的教育部至少应该言而有信,不应被地方既得利益绑架。然而,在异地高考方案采用“关门”立法、外界对方案进展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方案决策者很容易在强大的地方压力面前让步,而放弃制定公平教育政策的基本职守。
毋庸置疑,一个文明国家的基本决策应该服从公义和理性。如果各人都放利而行,凡是对自己有利的就支持、不利的就反对,那么就没有是非,更不可能繁荣。如果随迁子女在学籍地高考的基本权利都得不到承认,那么中国教育就很难会在一个保障公平竞争的环境下把共同的注意力投向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其实在相互歧视的环境下,且不说长期生活在不安和焦虑中的随迁子女,即便是发达省市的既得利益家庭又能接受什么质量的教育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如果不能主持正义、维持公道,任由各类教育乱象丛生,又如何面对全国每一个被劣质教育贻误的青少年和含辛茹苦的家长?“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随迁子女学籍地高考及就地录取本来是公共领域的政策议题,其正当性已在公开讨论中充分确立。虽然现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也提出过不同版本的反对理由,但这些理由是经不起公共理性检验的。迄今为止,异地高考的反对者只是表达了既得利益受到挑战之后的本能反应,并没有提出任何摆得上桌面的理由。譬如有人担心允许异地高考会加剧“高考移民(微博)”,却绝口不提“高考移民”正是发达省市招生与考试特权的自然产物。一方面要维持各种教育特权,另一方面又怕吸引更多的人来分享这些特权,所以要继续维持对随迁子女的歧视——— 这种“理由”能成立吗?当然,放开异地高考可能确实会对一些发达省市的教育资源乃至人口容量等方面产生长远影响。如果某些地方一时确有困难、需要时间调整,那么就应该公开提出切实的理由并接受全社会检验。在反对理由不公开、各方立场不明朗的情况下,地方既得利益很容易在暗中施压并迫使异地高考方案流产。
异地高考方案需要开门立法,因为只有过程公开才能保证中国教育决策为经过社会检验的正当理由所主导,而不沦落为既得利益私下角力的牺牲品。
(作者系北京大学(微博)宪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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