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前日报道了西南政法大学的学生,自己制定了一部《中国人民共和国西南政法大学占座法》,试图以此“法”来约束在教室、图书馆等地占座的行为。这部有意思的“法”的具体内容究竟是怎样的?很多读者都有很大兴趣。
晨报记者昨天找到了这部在西政校园中师生皆知的《占座法》的原文,大家来看看,《占座法》对占座这种行为究竟有无约束可能———
“新法”目的反对占座
“鉴于校区集体北迁,师生数量爆增及应对西政霸姐与持刀占位事件,为了合理利用学校考试及教学期间的教学资源,保护同学的合法权益,保障同学的学习环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是西政这部法案的开宗明义。
“占座法的任务,是和不合理占座行为作斗争,保卫教学秩序和选课制度,保卫广大选课同学的合法权益,保卫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这就说明白了,西政版占座法是反对占座的。
“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在西南政法大学所有校区教学楼、图书馆发生的与本法相关的行为,均适用本法。”这说明了这部法律的适用范围,也说明了两个地方容易发生“占座”行为。
放置小件被视为占座
被法案认定为占座的行为,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自己占座:上课期间,当事人到教室后放下占座物后又离开,离开的原因并不是临时接电话、上厕所等,且主观上“五分钟内没有回来的意思的”。
第二类情况是别人帮忙占座:当事人未到教室,委托他人用自己的或他人的物品放置于课桌上的;在上节课后本节课前(若是上午第一节课,则从教室开门起计)的期间,当事人即使到了教室,但如果是委托他人将物品置于座位,自己随后才赶到的;
法案定义了几种级别的占座形式:当事人非本节课上课,但委托本节课上课的同学下课后为其置放物品于课桌的(即“隔堂占座”),两人均系占座行为人;当事人当天用纸条、雨伞、笔、眼镜、单独的一本练习本或者课本等试图显示此座位有人了的行为占未来一天或几天的(即“隔天占座”);当事人自开学就用纸条、雨伞、笔、眼镜、单独的一本练习本或者课本等试图显示此座位有人了的行为占未来任何时间的该座位的(即“终极占座”);
西政版《占座法》规定,无论何种情况,在课桌放置纸条、雨伞、笔、眼镜、单独的一本练习本或者课本等试图显示此座位有人了,占座意图明显的,都叫占座。
抢座者可移走占座物品
定义以上这些占座行为,是为了对此进行以下处置:
“西南政法大学的学生、老师、保安、清洁工(即“占座发现者”)均有资格根据本法第二章鉴定占座行为,并以本法本章做出处理。”
怎么处理呢?法案说清楚了:占座发现者在发现占座行为之后,可将占座者的占座物放置本教室讲台、墙角等不妨碍他人的地方,但位置应明显,以便占座者取回占座物。占座发现者也可将占座物视为他人意外丢失的物品,上交到学校的物业管理部门。
占座者不受本法保护
法案进一步细化:在一科目的当天堂课过去一半时间后并在向周围人询问该座使用人情况无果后的抢座有效。在特定自习地方,如图书馆,冬天有暖气的自习室,通宵自习室,当事人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客观上三十分钟内未回位置的,抢座者的抢座有效。
若占座者与抢座者发生冲突,怎么办?法案有规定:占座者没资格进行辩解,抢座者有权鄙视或沉默,抢座者的利益受本法保护。
法案最后表示,本法自西南政法大学全体学生投票通过之日施行。
当然,学生并未对这部法案全体投票通过。(首席记者 凃源 实习生 周薇)
他山之石>
外地政法大学制定的占座法
其实各地的多家政法大学,都有各种版本的《占座法》,不过,各地学生对于“占座”这种行为的观点迥异,对于是否支持占座莫衷一是。
中国政法大学(微博)版:
支持占座保护美女占座
中国政法大学版的《占座法》,明确规定:保护学生的合法占座权益是全学校的共同责任。和西政的占座法是完全相反的。
中政版《占座法》限定:占座的意思表示只能以放置三本以上的书并标有“占座,勿移”或者书包方式做出。
该“法案”规定:占座适用先占原则,每个同学应该尊重他人的合法取得的在先权利。任何学生在善意、公开、连续占有一个无人的座位达45分钟便取得此座位的使用权,即使其上有占座的物品。原占有人不得请求其离开!
对于美女,中政版《占座法》明文规定加大保护力度,趁机恶搞一把:“对于是否是美女,由自认为美女者负责证明。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发放美女证书。对是否是美女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学校美女认证机构请求裁决。”
华东政法大学
占座后收受零食属受贿
华东政法大学的《占座法》,规定占座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占座活动,损害其他占座者利益:假冒他人的占座标识;擅自使用知名占座者特有的水杯、课本、书包,或者使用与知名占座者近似的水杯、课本、书包,造成和其他知名占座者相混淆,使第三人误认为是该知名占座者等。
法案规定,占座者不得采用食品饮料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提供或者获得座位。在上课时间暗中给予对方组织或者个人零食的,以行贿论处。
这个法案的处罚规定也很严格:寝室占座共同体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占座者,限定他人使用其指定的占座者提供的座位,以排挤其他占座者的公平竞争的,校级或者设党总支的二级学院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个座次以上二十个座次以下的处罚。被指定的占座者借此提供质次价高座位或者勒索食品饮料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食品饮料,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食品饮料数量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处罚。
新闻延伸>
公交车上只能自己占座
西政版的《占座法》,说的是占教室座位。在现实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和占教室座位类似的事情,引起争执,比如公交车上自己坐个座位,还要帮人占个座位,排队的时候自己排队,还要帮人加塞,这类行为应该怎样被看待呢?晨报记者昨天向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刘云生教授进行了请教,他也是我国物权法的专家学者。
刘云生教授说,我国的物权法,没有确立“先占”这个概念,这也是很多学者都在呼吁需要确立的,确立了先占权,很多纠纷就能够避免和减少。
“公交车上,你自己占一个座位,这是一种先占,别人就不能把你撬起来,但是你自己坐个座位又帮别人占另外的位子,那就要看第三人同意不同意了,如果第三人不同意,那这种占有是无效的。”刘云生说,公交车上一个人占两个人的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会受到道德谴责。
刘教授笑道:“你一本书占个座位,自己又不来坐的话,对稀缺的空调教室资源是一种浪费,这对其他同学是不公平的。”
声音>
占座比逃课好千倍
西政同学们认为,能在暑假体会“占座”这种气氛,其实也是一种欢乐,这体现了一种学风。
西政学生刘奇说,现在大学生不少都要“逃课”,有人认为不逃课的大学是不完整的,但是在这个烈日当头的暑假,西政学生们能“抢座”,这和“逃课”完全是天壤之别,在学习态度上,西政的同学绝对是值得称道的,抢座比逃课好千倍。
不少西政同学都觉得,在7月6日惨烈的抢座事件之后,学校能拉来三大卡车的空调给教室都安上,体现了学校应对这一事件的魄力,体现了学校为同学暑假攻书着想。
对于《抢座法》,同学们认为,这个所谓的法案虽然西政人人皆知,但大家并未把它当做一部真正的法则,只是当做没抢到座位者对占座者的不爽罢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