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北京高水平运动员统测3月30日举行

2012年11月28日15:49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3年北京市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将于3月30日在北京体育大学举行。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等参加测试。

  北京市高水平运动员统测由全市统一组织,统测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游泳、健美操、武术、羽毛球、跆拳道、网球、棒球、垒球。报考项目在全市统测范围内的考生,都要参加全市统测。测试结果分为A、B、C级,A、B级为合格,C级为不合格,在统测合格的基础上由招生学校考核。只参加学校测试而没有参加全市统测或统测不合格的考生不享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经过认定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条件,测试项目不在统测范围内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测试。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高考[微博]报名资格确认时,考生要持中学证明及有关部门颁发的体育运动成绩证明、等级运动员证书、成绩册等,到所在区县高校招办办理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手续。

  通过全市统测、高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认定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公示。被认定的考生还要参加高考,高考成绩要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专业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也要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招生院校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从文化单考合格且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生源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院校当年招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据悉,全国有272所高校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相关链接:报名条件

  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要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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