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2)

2012年12月13日10:39  新浪教育 微博   

  舞蹈学专业

  舞蹈系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微博]的综合人文背景和浓厚学术气氛,在中国舞蹈教育和研究领域始终居于前列,现设芭蕾舞、现代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及舞蹈史论六个课程方向,独立培养的本科、硕士、艺术硕士在国内外舞蹈大赛中荣获各种奖项。2010年建立了“开放式教学理念”引导下的现代舞蹈教育科研体系,提倡“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引导式教学方式,注重专业文化教育与专业技巧培养相结合,培养具有较高文化修养的表演、教学、编导、管理“四位一体”式的高级舞蹈创意人才。学生兼备舞蹈艺术实践、舞蹈演出市场管理、舞蹈教育和理论研究的知识与能力,可以在各级文化单位、大专院校、以及艺术机构,从事舞蹈教学、创作、研究、策划、管理等工作,是中国舞蹈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主干课程有:舞蹈表演与实践、中外舞蹈教学法、中外舞蹈文化史、舞蹈艺术理论、编舞技法、即兴创作、剧场创作、舞蹈艺术管理学、多媒体舞蹈等。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该专业是国内最早的数字媒体艺术学科之一,并始终走在数字媒体教育的前沿。注重培养学生深厚的文化底蕴、开阔的国际视野、活跃的创意思维、娴熟的数媒技能、敏锐的产业意识。十年以来,大量优秀人才从这里走向动漫、游戏、网络、影视、广告、出版等文化创意行业,许多进入国内外知名高校继续深造,展现出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成长潜力。

  课程体系以影视特效、动画、网络及互动媒体的技术与创作为核心,兼顾产业与营销实务,学生可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数字媒体各门类实践技能和前沿动态。课程中还设置有专业采风、产业调研、专家讲座、专业实习、毕业创作等环节,力求将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产业创作紧密结合。学生每年均有到境外著名大学交流学习机会,入学后还有机会入选两部三校“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

  主干课程包括:数字媒体概论、影视语言、摄像与实践、影视制片管理、音响创意设计、数字图像处理、数字视觉特效、数字内容创意、动画基础、角色动画设计、新媒体设计、网页设计、界面设计、媒介传播、社会化媒体传播、广告理论与实务、品牌营销策划、网络游戏研究、项目实践等。

  书法学专业

  该专业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悠久的书法教育历史和人文学科传统,秉承启功先生的学术精神与艺术精神,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人文底蕴与书法艺术修养的高级人才。注重深入艺术传统,汲取前人学术智慧,涵养情性,领会经典,培养创造力。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部门、行政部门、编辑出版部门、文博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中任职。

  主干课程有书法概论、书法史、古代书论、篆隶楷行草理论和技法、汉字学、文艺美学、篆刻学等。

  2013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31人。

  一、 艺术类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科类 学历 学制 招生地区
130202 音乐学(钢琴、器乐、声乐方向) 26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205 舞蹈学 28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303 电影学 30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401 美术学 11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405T 书法学 11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501 艺术设计学 11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14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1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 报名

  1.网上报名:

  2012年12月10日-2013年2月13日,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报考者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2.缴费方式:

  2012年12月10日-2013年2月13日进行网上缴纳: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人;美术学、书法学、艺术设计学三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一次性缴纳初、复试及三试费共计260元/人。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凡通过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初试考生,现场缴纳复试费80元/人;凡通过复试考生,现场缴纳三试费80元/人。

  3.确认考试:

  2012年12月10日-2013年2月13日,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各专业考生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专业兼报:

  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院内其他专业,但只能兼报一个专业。

  报考电影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的考生可兼报数字媒体艺术,其他考生不得兼报该专业。

  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学不得兼报。

  音乐学三个方向不可兼报。

  四、   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考试专业 专业考试时间 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①  电影学

  ②  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

  ③  舞蹈学

  ④ 数字媒体艺术

初试:

  2月16日-17日

  复试:

  2月19日-20日

  三试:

  2月22日

北京师范大学

田家炳艺术楼

010-58809248

010-58807962

2月18日:

  9:00—16:00

  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

  2月21日:

  9:00—16:00

  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

⑤ 美术学

  ⑥ 艺术设计学

2月18日 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
7 书法学 2月17日—19日 北师大艺术楼

  3.考试内容及分值:

  1) 电影学专业

初试(满分150分) 复试(满分350分) 三试(满分250分)
a)才艺展示;

  b)文学艺术基础知识口试。

a)影视文化现象评析(150分)

  b)构思阐述(200分)。

作品分析

  (笔试,250分)

  说明:

  (1)“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

  (2)“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3)“影视文化现象评析”: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给定的影视文化现象进行评论和解析。

  (4)“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或者创意。

  (5)“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2)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方向)

初试(满分200分) 复试(满分300分) 三试(满分250分)
a)  钢琴方向:

  1.三声部以上复调作品一首

  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b)  声乐方向:

  歌曲一首

  c)  器乐方向:

  1.乐曲一首(自带乐器)

  2. 音阶练习一首

a)  钢琴方向:

  1.  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2.  乐曲一首。

  b)  声乐方向:

  歌曲一首

  (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c)  器乐方向:

  1.  乐曲两首(自带乐器)(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2.  现场视奏。

(一)  视唱练耳(100分):

  1.  视唱(30分)。

  2.  练耳(70分)。

  (二)  乐理与音乐常识(150分)

  1.  乐理笔试(90分)。

  2.  音乐常识笔试(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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