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高招综合素质评价利于推进素质教育

2013年12月27日14:20  《北京考试报》    

  丁秀涛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微博]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应该说在高校招生中,运用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既是高校多元录取学生的需要,也是立德树人、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且有个性发展的需要。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诚信体制尚不健全。可想而知,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的应用会遇到不少困难。主要表现在:

  认识上的困境。中国是个考试大国,多年的考试文化使公众过于崇拜分数。虽然一些学者、专家一直在批评“一次考试定终身”的高考,但公众却普遍认为,只有统一考试才能保证绝对公平,崇尚“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近几年来,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把高考成绩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形成“分分计较,唯分是论”。虽然不少人认为在高校招生中应该综合评价学生,但真正使用时又往往对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较多质疑,甚至会否定综合素质评价。

  操作上的困境。综合素质评价主观性较强,尤其是家长[微博]评价与学生的自评、互评,很多主观因素会影响评分,难以保证信度、效度,评价过程很难保证公平、公正,评价结果很难客观、真实。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太多,标准化程度低,不好整理分析,在高校招生这样大范围的评价时难以使用。

  环境上的困境。中国历史上曾多次尝试通过考察德行表现来选拔人才,但几乎所有这方面的努力都因人情与关系的困扰而无法坚持下去,不得不回到考试的老路上来。目前,教师评价、学校评价、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普遍存在评价结果无差别、都很好的现象,这使得综合素质评价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现在北京的高考录取率已超过80%,但人们追求的不仅是上大学,而且是上好大学,可以说对于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竞争丝毫没有减弱,甚至被看得更重。面对较大的升学竞争压力,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如果我们将综合素质评价硬性加入高校招生中,有可能使综合素质评价失真,甚至造成扭曲。

  尽管如此,我们却不能等诚信体制健全、社会环境改善后再进行改革。因为,在高校招生中运用综合素质评价已经成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种趋势。事实证明,推行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实现,如果没有综合素质评价,就很难落实素质教育的目标。同时,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又必须慎重。如果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带有水分甚至虚假,强行使用还不如不用,否则,只能带来更大的不公平。

  总之,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的应用有赖于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有赖于评价方与使用方的共同努力与配合。只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越来越真实、越来越科学,高校招生才能越来越多地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而在高校招生中更多地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又会为综合素质评价这一好的教育方式、评价方式锦上添花,促进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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