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招生结束后禁止违规补录

2015年07月09日16:01  扬子晚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新华社电  教育部8日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省级招办不得在招生结束后违规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补录。

  通知指出,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等。

  同时,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不得擅自改变高校招生计划类型;不得为无计划高校或擅自为高校突破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不得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不得在招生结束后违规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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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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