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

2016年06月05日 14:41 新浪教育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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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卷工作

  我省全国统考的各学科答卷的评阅实行网上 评卷的方式,评卷点设在海南师范大学。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海南师范大学负责提供评卷场地和评卷所需设备,并负 责各科非选择题评卷工作的管理以及高校评卷教师的选聘工作。省考试局负责考生答题卡的信息采集、评卷数据管理、评卷技术指导以及普通中学评卷教师的选聘。

  省考试局和海南师范大学要认真做好评卷的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专门的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评卷各项具体工作。要做到组织管理到位,工作职责明确,各项工作落实。要严格按照网上评卷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评卷工作任务。

  各有关高校和普通中学要把推荐和选派评卷教师作为教学教研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选派骨干教师参加评卷工作,并将参加评卷工作的工作量按课时给教师计算,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对在评卷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评卷员由省考试局给予通报表彰。

  四、成绩公布

  全国统考科目成绩以单科标准分和综合标准分的形式公布。

  基础会考各科考试成绩不进行标准分数转换,按各科卷面成绩之和的10%公布。

  体育、艺术类的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的实际获得分数公布。

  高考(微博)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凭《报考卡》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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