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三项招飞(空军、海军、民航)
空军招飞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是军队院校招生和军官培训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从1989年开始,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正式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后,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空军招飞属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收的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双学籍”飞行员班学习。
参加空军招飞的考生要参加两次招飞选拔。第一次是招飞预选初检,检测时间约为半天,通常在高三上学期;第二次是招飞全面检测,检测时间大约4天,通常安排在春节之后,就是高三下学期开学之初。
符合年龄和身体条件的男生,应届、往届均可报考。
通常每年的9月-10月报名,10月-11月初选,12月至次年5月复选,6月-7月定选。
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四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和“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
“四年一贯制”
飞行学员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 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空军工程大学等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3+1”军地联合
飞行学员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按照计划数的1.5倍左右,从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基础集中训练和体验飞行,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联合培养对象高考成绩不得低于三所地方高校各省统招线60分(以高考总分 750分的省份为基准,其他省份按照比例折算)。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 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飞行学员的培训
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培训分基础教育和飞行专业学习两个阶段。基础教育时间为二年六个月,开设大学本科基础、军事理论、政治理论、航空理论、体育训练等课程共40余门,学员要打下良好的思想政治、科学文化、军事专业、领导管理和身体、心理等方面的基础。
飞行专业学习时间为一年六个月,学习训练初级教练机和高级教练机飞行基本技术。毕业时,达到熟练掌握飞行基本驾驶技术的水平,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任职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飞行学员的待遇
飞行人员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享有较高的政治待遇和社会荣誉。由于飞行工作的特殊需要,飞行人员除享受现役军宫的待遇外,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飞行人员特有的待遇。
飞行学员取得学籍后,从开学之日起计算军龄,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习期间一切费用由国家提供,同地方院校和部分军队院校相比,家庭可节省经费6-7 万;飞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第二学年安排探亲假;飞行学员毕业后任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享受优厚的工资待遇,不需要考虑就业问题,解决了后顾之忧;根据个人飞行技能,享受飞行等级补助金和飞行小时补助金;飞行人员的行政职务,根据飞行年限一般均可由连职逐级晋升至师职。
为了保证飞行人员有强健的体魄,国家规定飞行人员有较高的伙食标准,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学员津贴,毕业后按任命的职务、级别、军衔发给相应的工资;每年可享受身体健康疗养一个月;飞行人员结婚后,配偶即可随军,随军后优先安排住房和工作,没有随军的每年安排探亲休假一次;单身的飞行员住飞行员公寓,房间设备齐全;飞行人员的子女参加地方高考、中考,凡符合空军院校招生条件的,优先录入空军院校学习。
飞行员具体报名办法等招生政策请关注空军招飞网。
海军招飞
海军航空兵作为海军五大兵种之一,伴随着建设强大海军的铿锵步伐和航母部队的快速发展,正大踏步地由陆基跃向舰载、由近海驶向远洋。航空兵部队建设发展需要大批精英人才,海军每年的9月份到12月份在全国普通高中招生飞行员。
报考考生预计高考成绩能够达到本省一本线左右,外语限考英语,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不能过低,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可加分录取。
海军飞行员需要通过严格的报名条件筛选,政审、体检以及心理品格测评。海军航空兵学院系一本院校,预计高考成绩能够达到本省二本线以上(外语限考英语),且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不能过低者方可报名。
高考成绩优异者可推荐至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军地“双学籍”联合培养。
报考海军飞行学员的基本流程是:报名、初检预选、全面检测、定选录取。一般从9月开始到第二年7月结束。
报名工作由学校组织,考生在所在学校报名即可。
(1)初检预选:一般在9-12月份实施,检测站设在各地市。考生持由校医和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海军航空兵学院考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本人及父母户口簿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学校、县区为单位组织上站,主要进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文化测试。
(2)全面检测:一般于第二年2-5月份实施,检测站设在指定城市。对初检合格考生身体、心理品质、政治条件、文化成绩等进行综合检测、考核,由海军招飞办提供食宿,核销往返路费。
(3)定选录取:一般于高考成绩公布后(6-7月份)实施,检测站设在北京海军招飞检测站。考生须将“海军航空兵学院”作为第一志愿填报。海军招飞办根 据 考生高考成绩、心理品质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省招飞计划数130%-150%的比例,确定各省参加定选人员名单,依次进行体格检查、心 理品质检测和政治考核。由海军招飞办提供食宿,核销往返路费。定选复查结束后,按合格学生高考成绩、心理品质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 单,报批后于当年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3+2”模式培养
海军飞行学员目前为5年全日制教育,按“3+2”模式培养,即前3年在山东省烟台市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双学籍”学员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 大学)完成大学基础课程、航空理论和军政基础等教育训练内容,第4、5学年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海军航空兵学院完成初教机、高教机飞行训练。
特别提醒:考生须将海军航空兵学院(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作为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海军航空兵学院属最提前批次录取的一本院校,不影响学生报考其他院校。
联合培养(双学籍)
海军从每年招收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中,选拔部分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录取要求的学员,送入相关地方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同时注册军队院校、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简称“双学籍”)。地方普通高等学校负责文化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理论教育,海军航空兵学院负责飞行专业理 论及实践教育,时间分配由军队院校与相关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确定,学制4年,学历本科。教学、训练和管理等工作由军队院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共同负责; 学员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同时具印的毕业证书,并按规定授予相应学位,分配到海军部队从事飞行工作。
目前,海军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双学籍”飞行学员录取分数线可下调一定幅度,其中北大、清华 在考生所在省该校录取线基础上降60分(750分制)录取,北航按考生所在省一本线以上录取。学员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专业学员相关待遇。
民航招飞
民航招飞即民用航空公司(如国航、东航、南航等)委托高校(如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航空运输学院等)培养飞行学员,学习飞行技术专业。
报考民航飞行员的学生入学后所学专业为飞行技术专业,全国有12所院校开设了飞行技术专业(本科)。该专业需要学习空气动力学、飞行力学、飞行性能与操纵原理等方面的知识,培养的是能在民用航空公司从事民航航线飞行驾驶,并且符合国际民航航线运输机驾驶员执照标准和营运管理的高级飞行技术人才。
飞行技术专业基本学制四年,飞行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过考核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国际标准的商用驾驶执照、仪表等级资格等相关资质证书。
飞行技术专业属提前批录取专业,考生应根据各省各校要求填报志愿。如本人未被飞行专业录取,不影响考生填报的其它院校、专业的正常录取。
飞行学生实行公费培养,学生在校理论学习期间只需按照国家教育部标准缴纳学杂费等相应费用,飞行培训费由民航公司承担。如学生在国外航校进行学习训 练,民航公司承担在国外航校学习期间食宿等相关费用。学生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后,分配至相关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行工作。
目前,国内航空公司招收飞行员的主要方式是委托培训,委托培训的飞行学员分为两种:养成学员和大改驾学员。
养成学员,是指民航公司招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通过高考录取在相关培训院校(一般为中国民航大学或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完成四年本科学习,并完成初始飞行驾驶技术培训。期间,安排部分学员到国外航校进行飞行技术训练。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进入民航公司。
大改驾学员,是指从大学生转为飞行员, 一般又包括“2+2”和“3+1”以及“4+1”三种,“2+2”是指接受两年普通大学课程教育后,再接受两年飞行驾驶专业教育,“3+1”是指接受三年 普通大学专科课程教育后,再接受一年飞行驾驶专业教育,“4+1”是指大学本科毕业后,再接受一年飞行驾驶专业教育。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进入民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