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唱。
4、考试要求
①美声、民族唱法自备钢琴伴奏CD,其它伴奏形式成绩无效,也可清唱;通俗唱法可使用CD伴奏,也可清唱; ②每盘CD仅存一首曲目,并须在碟面标明曲目名称; ③要求背谱演唱。
5、评分标准
(六)器乐演奏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奏能力和基本条件,要求考生演奏流畅、音乐风格把握准确。
2、考试内容
器乐演奏科目须在规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乐器种类包括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竹笛、笙、唢呐、管子、二胡、板胡、古筝、古琴、琵琶、扬琴、三弦、柳琴、中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古典吉他、萨克斯管、爵士鼓、电声键盘、电吉他、电贝斯。考场仅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考场备有雅马哈O1C型电子管风琴,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号,请自备),打击乐考场备有定音鼓、马林巴(五组)、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他 乐器自备。考生从音乐学类统考官方报名网站上公布的曲目范围内选取两首乐曲填报,考试时按照现场电脑随机抽取的一首演奏。
3、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奏。
4、考试要求
①器乐演奏实行无伴奏演奏;
②每盘CD仅存一首曲目,并须在碟面标明曲目名称;
③背谱演奏
5、评分标准
附件1:
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 音乐学类“音乐常识”考试曲目
一、中国音乐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