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艺考信息发布 各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确定(2)

2016年11月16日 12:27 新浪教育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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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专业考试安排

  ⑴缴费办法

  2016年12月16日至19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通过“河北建行—缴费平台”,“河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栏目,网上缴纳专业考试费(美术100元,音乐、舞蹈20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

  ⑵下载《准考证》

  美术类考生2016年12月21日至23日,音乐类、舞蹈类考生2017年1月3日至6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⑶考试时间、地点

  美术类:2016年12月24日上午色彩,下午速写和素描。考生持《报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音乐类、舞蹈类:2017年1月7日音乐类考生进行乐理、听音考试,音乐类考生的其他考试项目和舞蹈类考生所有考试项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

  ⑷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二)校考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除外,下同)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联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经我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组织校考。其中我省联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须在我省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2、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院校若有专业要求,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校考,我省不统一组织此类专业联考。

  3、对于我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如学校有特殊选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绩的,须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4、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校考点的院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按教育部规定,考试时间从2017年2月1日开始。

  5、如果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考试,则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6、招生院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三)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省内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联考类别涉及到的,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省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河北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鼓励录取时使用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2、院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我省联考涉及到的,须在相应类别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基础上采用院校校考成绩;对于我省联考涉及不到的,直接采用院校校考成绩。

  3、2017年1月14日前公布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联考合格标准;2017年1月21日前公布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联考合格标准。届时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查询联考成绩。为增加考生考试成绩的区分度,2017年我省继续将艺术联考的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4、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院校负责通知考生。

  5、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美术类专业联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四、文化考试

  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艺术文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艺术理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高考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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