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
A 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要上报公示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相关部门不仅调整了评价导向,还配齐了完备的监管体系。省人社厅朱从明副厅长介绍,省人社厅将会同省教育厅加强对高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随机检查,对发现的标准把握不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督促高校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或问题严重的高校将给予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还要求各高校评审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及时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分别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开发布。市属本科院校将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分别报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备案,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开发布。
B 出现严重问题评审权将收回
朱从明表示,各承接单位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保障评审公平公正,在接受评审权的同时,更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出现问题就要问责。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要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省人社厅还组建了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各高校在组建评审专家库时,可根据自身评审需要,从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建设开通证书查询验证系统,将各高校自主评审通过的高级职称人员,纳入全省高级职称人员信息库统一管理,开展证书查询验证,给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便捷服务。
■链接 职称评价“大数据”
高校教师职称制度实施以来,我省专任教师中,共有14127人获得正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3.18%;36044人获得副高职称,占33.64 %;45276人获得中级职称,占42.25%;初级及以下职称人员11707人,占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