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表演(音乐剧双学位班)相关说明
为积极推进高等艺术教育国际化进程,加强表演艺术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共同培养高素质人才,我校与韩国东西大学合作开展表演(音乐剧双学位班)本科“1+2+1”双学位校际交流项目,本项目由2017年起首次实施。
(一)学制
学制四年,采用“1+2+1”校际交流培养模式,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双方互认学分。学生第一学年在中国传媒大学学习,所有必修课及大学英语全部合格,同时达到或相当于韩语能力考试(TOPIK)2级以上者,第二、三学年在韩国东西大学交流学习,第四学年回到中国传媒大学完成学习。
(二)学费及其他费用
1、 中国传媒大学按学年收取四年学费。2017年学费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年,入校后按当年公布的学费标准收取。
2、 韩国东西大学收取第二、三学年的项目交流学费。学费按照韩国教育部规定收取,2017年标准为韩币7,600,000元/年,约人民币45,000元/年,入校后按当年学费标准收取。
3、 学费不包括学生学习期间的住宿费、教材费、生活费、保险费、交通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因个人原因终止学业或受到退学、开除学籍等处理的学生,已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
(三)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生遵守国法校规,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两校规定培养计划并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在毕业基础上,符合中国传媒大学学士学位条件者获得中国传媒大学学士学位,符合韩国东西大学学士学位条件者获得韩国东西大学学士学位。
一般要求全体学生完成韩国东西大学的学习交流任务,未达到韩语要求者,可申请并经过批准,转入中国传媒大学表演专业学习,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如果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相关条例即可获得中国传媒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但不能获得韩国东西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违规处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凡在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补充说明
(一)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涵盖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省级统考未涵盖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只参加校考,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名。
(二)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的考生,取得校考合格资格后,须按规定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简称联招考试)。
(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四)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2017年中国传媒大学学生住宿及公寓管理费每人每学年750元-1500元。2018年若有调整,按新收费标准执行,以《中国传媒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中的标准为准。咨询电话:010-65779623。
(五)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目前包含国家、学校设立和社会资助等各项奖助学金共30余项,各奖项每年评定一次,学生获奖的覆盖面约占学生人数的40%。
(六)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凡参与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本简章,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要求。 (八)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传媒大学。
八、各专业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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