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8普高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

2017年12月27日 10:05 新浪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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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 艺兼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综合,艺兼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理) 和理科综合。

  四、录取批次和志愿

  艺术类设置三个录取批次,录取顺序为:

  1. 梯度志愿本科院校(31 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3 所参照院校、使用校考成绩的本科院校)

  2.平行志愿本科院校(所有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

  3.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

  平行志愿设置 8 个院校(专业类)志愿。相关院校(专业)所在批次以《贵州省 2018 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另文下发。

  (二)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根据《贵州省 2018 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所报招生院校当年的招生章程,按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

  (三) 参加全省美术、音乐、舞蹈及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专业统考的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任何招生院校的相应专业,也可填报使用我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及专业。

  音乐类(少数民族特色方向)专业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的专业志愿,如果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中的其中一项合格,还可以填报其它音乐类的相应专业。

  (四)参加省外院校校考的合格考生,按获得的省外院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填报志愿,填报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需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

  (五)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它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未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所有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五、划线原则

  (一)专业线

  1.美术类:本科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 3 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 180 分,且其中 2 门科目各不低于 60 分。

  2.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及表演:省内院校本科合格生源与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 4:1 以内的比例划定;省外本科院校校考要求省统考专业合格,其省统考专业成绩最低合格要求不低于 180 分。

  3. 音乐、舞蹈类:本科合格生源与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 4:1 以内的比例划定。

  (二)文化线

  根据伟德国际部“各省级招生办、高等学校要在当前本地(校)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标准基础上,立足高等艺术专业伟德国际和学生长远发展,分类逐步提高有关专业文化成绩要求”的精神,结合艺术类各专业特点、招生计划数及我省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以下比例划出艺术类各专业各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美术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 80%的比例划定。

  2.音乐及表演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 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 75%的比例划定。

  3.舞蹈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 70%的比例划定。

  4.播音编导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 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 85%的比例划定。

  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和艺术与科技等专业;音乐及表演类含音乐学、音乐伟德国际、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及电影学等专业;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播音编导类含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

  (三)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13 所参照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本科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上述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原则上要达到我省划定的相应专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六、投档录取

  (一)投档原则

  1. 梯度志愿投档原则:31 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3 所参照院校、使用校考成绩的本科院校,省招生考试院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2.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采取“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即所有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专业)、高职(专科)院校,省招生考试院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兼文考生优先。投档时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 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3.省外在我省无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生考试院于2018 年考生填报志愿结束次日,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通知其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须按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于 2018 年7月7 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省招生考试院核准无误后,按拟录取名单投档。

  (二)录取原则

  1.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2. 高校对进档考生可按照伟德国际部要求的三种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一是根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二是按文化成绩排序, 从高到低录取;三是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招生院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写入本校招生章程,并在我省的投档范围内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 录取中认真执行《伟德国际部伟德国际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 号),做好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招生工作。

  4. 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只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顾。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高考的组成部分,对在专业考试中舞弊和弄虚作假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伟德国际法》《国家伟德国际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伟德国际部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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