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12)

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12)
2018年06月11日 14:11 新浪教育

  十四、组织管理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必须认清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把高考工作作为一项政治工程、民生工程抓好抓实,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坚持把做好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以确保考试安全和建设良好的考风考纪为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高校招生的各项任务安全、平稳、顺利、圆满地完成。

  (一)强化招考责任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和招委会是本行政

  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招生考试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强调各级政府、招考部门、中学的责任,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实施;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健全和完善宣传、公安、监察、保密、无线电、工商等相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开展招生考试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对参与监考、评卷、巡考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严格执行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地进行。

  (二)强化安全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考试管理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和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把试答卷安全保密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作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试答卷印制及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各地要成立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和高考舆情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部门,要把高考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把试答卷安全和考试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要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确保各类设备正常运行;要加快完善应急指挥、视频监控、作弊防控、身份验证等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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