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具有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按教学计划在湖北省完成三年的学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湖北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湖北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可在湖北省申请报名。
湖南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随迁子女考生需符合:自高中一年级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父母在当地居住(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1年期以上。
山西
考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含)以上合法稳定住所、稳定职业且及时缴纳社保。考生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证明,即可申请报名。
安徽
不具有安徽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安徽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
江西
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可申请参加江西省高考。
贵州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贵州省取得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贵州省连续就读三年,有贵州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贵州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均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四川
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重庆
非重庆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考,考生及父或母须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其父或母须有在渝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和居住证明,考生须具备重庆市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