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网络公司的员工,在公司已经工作了7个月。由于网络公司不景气,公司在不断裁员。我们公司既没有与员工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员工缴纳任何保险。前几天,公司人事部通知我,让我换到另一个部门工作,其实是想变相裁员,我不同意去,便提出离开公司,但要求公司补偿,公司不同意。请问我有没有办法要求公司补偿?
答复: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聘用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员工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你可以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按照劳动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企业有权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与员工平等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达不成一致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按规定对员工给予经济补偿。个人提出解除合同的,企业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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