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习惯屏幕阅读的人来说,我得坦率地承认,对于《蒙面之城》(作家出版社出版)在新浪网上的热效应,最初是一无所知的。我是在它变成纸质的文本后才注意到了它,最初是在杂志上读,然后才是书。
读了两遍,每次都很顺利地进入情境,这首先让我惊异,然后是沉浸其中的感动,久久地沉浸其间的感动。小说的最后,从西2乩瓷钲诘呐帐跫夜そ魅斯砀窳斓?9层楼的天顶,他们在这样的高处感受天空与遥远的西藏,“高风猎猎,阳光融融”,那一刻,我甚至向窗外望了一眼,我住的楼还不够高,不足以有那种感觉,但我真的就那么听到了两颗心的跳动,心里流出的诗句是彭斯的那句:“我的心在高原”。
作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家,宁肯出手的从容与稳健多少令人惊异。我不否认这个故事多少有些传奇的地方,但我觉得那种特殊的小说氛围和那个叫马格的年轻人更能吸引我,它把我的视线带到远方,带到一个漂泊者足迹所至的地方。故事是从北京开始切入的。生长在教授家庭的马格的生活,让人想到很多书香门第的公子。青春期的叛逆与出走并没有多少与众不同之处,特别只是在这种漂泊成为一种自觉的生活方式之后。正如他的哥哥所说的那样:“一个人面对世界也是可能的,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但我们有多少人有独对世界的意识?我们的依存常常是我们的桎梏。”
如果一个人的生命轨迹是一幅岁月造就的岩画的话,马格生命的奇异色彩是从他被从火车上扔到秦岭之后才有的。荒郊野岭,一群做工的苦力,雄性十足的队长、一个热衷史前文化的女行为艺术家、还有盘旋空中随时等着啄食死尸的鹰,构成了最神秘、原始的氛围,作家的想象力在这里是最游刃有余的,然后是去西藏。这是小说最动人的生命画卷———马格与桑尼一家的脉脉友情,与艺术家果丹的高原恋情,包括与诗人成岩男人式的较量,都在那独有的西藏风情画中显出生命的孤寂卓绝与力量。最后是深圳,所有的人物最后都在这个一言难尽的城市相会,并在这里完成生命的最后走向,一切仿佛各有归宿。
北京、秦岭、西藏还有深圳,所有的生活场景都是经由马格带出的,但他相对于它们,只是一位漂泊者。对于任何地方,他的姿态都是一样———我来了,经历了,感受了,仿佛这就是全部了。生活的方向是向前再向前,没有谁能留住他,即使刻骨铭心的爱情。对于他,生活不是一个悬想的命题,而是一种经历。这种经历构成他的年轻与荒凉、他的平和与激越,它们又都是与他最原始的生命力相关的。
将这样的人物放逐到深圳,而且让他参加进摇滚乐队,应该说是作者最冒险的一笔。但宁肯没有让人失望,主人公独有的精神气息还在,因而马格并没有变成我们在当今流行的青春叛逆小说中看到的时髦愤青。漂泊仍是他永恒的存在。
面对这样一种存在,你只能屏息走近它,就像走近一幅生命色彩浓烈的岩画,感受那种直逼心灵的力量,一切正如果丹认识的那样:“他以生命对待生命,他与大地上所有的生命都没有隔阂,他可以融进任何生命,天空或马的生命。”相对于任何既定范围的生活者来说,马格的每一次出现都像是一个匆匆过客,但他却又比每个人都真切地贴近生活。他的存在像是一种提醒———我们这些看似活在城市每一次心跳中的人,是否算是真正活过了呢?
读《蒙面之城》,脑子里会情不自禁想那首马格自弹自唱的《蒙面生涯》,最初是最不解书名的,读到最后依稀能捕捉到一些。我们每个人都活在蒙面的城市里,但如果有那样的生命与你擦肩而过,我知道会有一种面具会自动褪下。老实说,全心地爱这部小说,是因为马格,也是因为那种离生活很远又与精神很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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