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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对五类困难毕业生实行就业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2日 22:00   新华网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政府了解到,江苏将对家庭困难、毕业半年仍未就业等五类困难毕业生实行一系列“就业援助”,包括由政府对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免费职业介绍和参加就业见习等。

  对于困难家庭毕业生,高校将对其就业给予重点关注、重点服务和重点推荐,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求职补贴等帮扶服务。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时则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毕业半年后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回其原户籍所在地,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发给《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规定的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优惠扶持政策。

  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毕业生,户籍迁入地民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对于离校后回到原籍的农村低保家庭和零转移贫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政府将逐户逐人登记,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和一对一就业服务,并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清零”长效机制,确保他们实现保底就业和稳定就业。

  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政府将摸清底数,免费提供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跟踪了解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为有就业愿望的毕业生,至少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三次岗位推荐,对有培训需求的,组织安排参加一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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