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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途中小心陷阱 签订劳动合同需谨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3日 17:29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找工求职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有时候会遇上一些你无法预计的“大坑”“小井”,让你在求职路上碰壁和栽跟头。如果你遭遇过求职陷阱,欢迎你拨打热线0771-3968221跟我们聊聊,或许这个经验教训对还在求职道路上的朋友很有用,让他们避免重蹈覆辙,少走弯路。

  在南宁工作了3年的张小姐回忆起自己第一次找工经历的时候感叹道:“那一次遭遇真的是让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张小姐毕业于广东一所专科院校,一直在城市生活的她要找一份在城市里的工作。毕业后她辗转于很多招聘会都没有碰到合适的,最后还是在网上找了一个单位的文员职位。该公司的地址在广州市区,距离她学校也不远,她看了公司环境,觉得挺合适,等薪水和待遇等问题谈妥以后就和该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是上班后该公司的人事部门告知她,她的上班地点在分公司,是在云南省的一个偏远县城,张小姐立刻傻眼了,因为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所以只能硬着头皮去到县城工作。但是当地恶劣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让张小姐没办法忍受,呆了不到1个月就收拾包裹走了,因为毁约,张小姐最后赔偿了上千元钱给公司。

  南宁市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的莫远锋律师提醒说,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障求职者的权益,但是求职者不能只看劳动合同的薪金部分,而应当注意劳动合同上是否写明劳动期限、工种、地点、社会保险等等,对于其中的一些内容,有些用人单位只给口头承诺,但是你在最后取证的过程中没办法求证。比如张小姐在求职之初得到应允是在城市上班,但是最后只在县城的一家分公司就职,因为劳动合同上也没有写明具体工作地点,口头承诺无法提出证据,所以当她以工作环境为理由辞职的时候属于单方面毁约,那么她就得承担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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