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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省36万大学生要就业,6成用人单位取消校园招聘计划,来校招聘单位提供的岗位减少一半
●湖南将未就业毕业生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范围,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增至1500人,大学生“三支一扶”期满后报考公务员至少加5分
本报讯(记者 徐媛 实习生 蒋菁菁)乡镇事业单位有人员编制空缺的,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按规定程序免试聘用;对自愿到我省西部地区参加开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实行“户口不迁、来去自由”的政策……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招聘单位岗位减少50%
我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总数达到28.5万人,加上外省回湘就业毕业生1万人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6.7万人,2009年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总人数预计超过36万人,比上年实际就业毕业生人数增加13.6万人。目前高校毕业生“无业可就”和“有业不就”的现象同时存在。
从去年12月底对各市州调度的情况看,全省有2773家规模以上企业停产或半停产,超过规模企业总数的26%。据统计,2008年下半年尤其是11月份以来,超过60%的用人单位取消了原定的到校招聘计划,来校招聘单位提供的就业岗位减少了50%。
副省长郭开朗表示,省政府将拿出专项资金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各高校也要尽快设立专项资金,在毕业生离校前给予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失业登记和临时救助,把他们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的范围。对登记失业且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提供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三支一扶”每年1500人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三支一扶”计划,从今年起,由原来的每年300人扩大到每年1500人。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享受增加7分的优惠政策;报考县以上机关公务员的,享受增加5分的优惠政策。
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市州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比例。
为每位毕业生推荐1个岗位
目前,我省已开始新一轮高校专业结构调整,根据社会需求进行了分类调控。我省要求对那些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长线专业,坚决停止招生或减少招生。
就业指导专职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配备比例不得低于1∶500,凡未配足的高校,年内都要全部到位。各高校收集有效岗位信息数量不得少于当年毕业生的人数,毕业前至少为每位毕业生推荐1个岗位。
长沙将出台十条就业新政
每年设1000万专项资金助大学生创业
本报讯(记者 徐媛)昨日,在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长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建辉透露,长沙即将出台十条就业新政,以促进大学生就业。
我国目前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比例仅为0.3%,创业潜力很大。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长沙市规定,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事业性收费,并按有关精神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申办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凡提供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发照。今年,长沙市将成立由市领导牵头的长沙市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目前已形成《长沙市鼓励大学生创业的若干规定》(讨论稿),计划每年设置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资助大学生自主创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