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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超高薪:超出了公众心理承受底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5日 11:24   长江商报

  一些国企高管“天价薪酬”现象令国际金融危机“寒流”中的公众颇感不满。 

  “企业负责人责任大、压力大、风险大,领取高薪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说,“但有些国企负责人薪酬高得离谱,一个人就把上千人的饭碗都‘端’了,超出了劳动者及社会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偏离了公平与效益兼顾的底线。”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认为,企业负责人领取高薪本来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但中国国情有所不同,一些国企资金由国家出、价格由国家定,企业的财富效应源于这些特殊政策和垄断性高利润商业机会,其负责人薪酬过高显然不合适。 

  当前,一些西方国家相继出台了限制政府救助的金融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的规定。秦希燕认为,我国也应当限制和降低那些过高的国企负责人薪酬,统筹兼顾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各类国企之间负责人的薪酬标准,实现公平与效益。 

  从长远看,秦希燕建议,应建立由职工代表大会来决定的国企负责人薪酬决策机制,并与业绩优劣挂钩;同时,增强国企负责人薪酬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 

  麻辣语录

  国家应尽快对国企老总发出‘限薪令’!国企高管不合理高薪问题已经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制度的公平性,限制国企高管不合理高薪,既是经济制度问题,又是社会道德问题,更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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