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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维权大幕再次开启。
职场、培训中的维权案件也不在少数。去年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免除了仲裁的申请费用,并将仲裁申请时效从原60天调整为1年,大大方便了劳动者维权。
记者从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2008年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比2007年增长了119.1%,达64580件。其中,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争议占了多数。
不过,劳动者维权也要合理、合法。在劳动争议中,由于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片面理解等原因,劳动者提出不合理仲裁请求的情形有所增加。“闯红灯的人”不再仅仅是企业,劳动者也有所增加。据悉,在2008的年处理结果中,劳动者全部胜诉占结案数的22.3%,比2007年下降了9.5个百分点,用人单位全部胜诉占结案数的17.2%,比率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