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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公布200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200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9502元,月平均工资为3292元,比上年增长13.8%。
《关于公布上海市2008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指出,凡按200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这意味着,本市相关社保待遇将随之上调。按照往年的惯例,2009年度本市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将从4月1日起调整,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即上限为9876元,下限为1975元。此外,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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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同比涨幅达12.17%。金融行业仍居平均收入榜首,最高平均收入与最低平均收入相差上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