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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本科毕业生入伍最高获补2.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1日 10:41   《新快报》

  昨日,广东省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黄德高大校向记者表示,根据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等暂行办法,一名本科毕业生最高可获2.4万元的学费补偿(每学年最高6000元),而一名专科生最高可获1.8万元。

  黄德高介绍,征集的高校毕业生为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学生不包括在内。至于年龄,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岁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则按现行规定执行。

  黄德高强调,国家为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军,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入伍后,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另外,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除享有现行优待政策外,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其中,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后入读普通本科。

  征集程序

  1。高校应届毕业生首先需要在院校参加兵役登记

  2。兵役机关在5至6月份,组织人员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

  3。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登记表

  4。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院校毕业生,毕业后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5。冬季征兵开始前持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6。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入伍

  7。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对象提供“绿色通道”,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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