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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实践
(1)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的重大意义。
(2) 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和纲领。
1995年1月,江泽民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讲话,重申了党和国家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2005年3月4日,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意见:
(1)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石。只要台湾当局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两岸对话和谈判即可恢复。
(2) 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根本潮流。这是我们始终坚持为实现和平统一而不懈努力的根本原因。和平统一,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而是平等协商、共议统一。
(3) 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
(4) 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台独”分裂势力必须放弃“台独”分裂立场,停止一切“台独”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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