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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考研的违纪处理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9日 13:44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为了进一步严格考试秩序,有效地处理违纪行为,在教育部发布的《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中对“违纪处理”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1.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及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考研论坛 考研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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