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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明确规定考研作弊下一年将被禁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5日 11:18   华商晨报

  (记者 王岩)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将举行,与往年相比,今年惩处违规行为将更加严厉,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准予报考研究生。

  昨日,沈阳市招考办发出特别提示,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月10日至11日举行,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2日进行。

  考试期间,沈阳市继续实行“双轮换制”和“双向监督制”,即每考一科考生轮换一次座位,监考教师轮换一个考场;工作人员在对考生考试纪律实行监考的同时,也要接受考生对其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

  考生考试时如有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雇人代考或为他人替考,或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招考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作为思想品德考核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允许录取,并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对当年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准予报考研究生;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相关法规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沈阳市招考办提醒,凡是考前或考试过程中盗窃、泄露、出售研究生考试试题及答案,以及以上述名义从事诈骗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和研究生考试的正常进行,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据法律坚决予以打击。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考研论坛 考研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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