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综合考纲 法理学变化最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7日 21:39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陈霄飞)  距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还有3个多月,根据新版《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法理学部分变化最大,内容基本被重新编写。民法的一些章节也有所调整。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等部分变化不大。

  环球卓越学校法学综合辅导老师杜红波说,新大纲法理学部分基本没有参考旧版大纲,而主要参考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系列教材中的法理学教材编写。新大纲中,民法部分紧跟国家实施《物权法》而有所调整,该部分的第7、8、9、10章的有关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新大纲的民法部分包括民通、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和侵权等6大块内容,其中,民通、物权、债权和侵权是重点内容。

  据了解,新大纲在题型设置上也与旧大纲不同,去掉了选择题和填空题两类题型,只有判断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和论述题,题目数量少了一半。通过分析新大纲中提供的考试样题,记者发现,涉及法理和民法部分的内容最多,各为23分;法史、宪法和刑法部分各为18分。

  杜红波说,考生在备考法理学部分时,首先要认真阅读几遍新大纲,其次要尽快熟悉重点内容和可能会出题目的知识点。如:第一章“法的概念与本质”中的第一节“法的基本特征”、第二章“法的要素”中的第三节“法律原则”的功能等内容可能会出简答题;第三章“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中的“法产生的基本标志”、“法产生的一般规律”、“资本主义法的特征”和“法系的概念和分类”等知识点可能会出名词解释和判断题;第十二章第二节中的“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法律意识的含义以及法律意识对法律发展的影响”等内容可能会以论述题形式考核。

  新大纲加大了考试中主观题的比重。因此,除了考生要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外,还要学会答题技巧。在复习时,考生可特别积累一些在教材中出现的关键词,并在答题时适度使用。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考研论坛 考研博客圈

  点击查看新浪网考试频道与《北京考试报》共建专栏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同等学力申硕 的新闻

·改革30年30城市变与迁 ·新浪《对话城市》 ·诚招合作伙伴 ·新企邮上线更优惠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