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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细则
1、差额复试:按招生规模的120%,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选择复试人数;
2、复试权重: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3、复试方式:专业面试、外语面试和语言学笔试(部分考生参加)。
4、复试内容:
(1)专业课面试:
a。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普通话朗读,汉语言文字现象分析能力,中华文学文化知识;
b。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普通话朗读,教师潜质、中华文学文化知识、跨文化交际能力等;
(2)外语面试:听说能力(“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生参加);
(3)笔试(部分考生参加):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理论知识。
二、复试时间、地点
1、外语听力考试:按照北京大学统一安排时间、地点进行;
2、语言学笔试(部分考生):3月21日上午10:00-12:00,北京大学俄文楼;
3、专业面试、外语面试:3月22日(周日)全天,北京大学俄文楼。
三、招生名额
1、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对外汉语教学方向):9人,已免试推荐7人,本次复试拟录取2人;
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30人,已免试推荐3人,本次复试拟录取27人。
四、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个人陈述(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下载)、正式成绩单,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学生证)。
2、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复试费标准为每人100元人民币。
五、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62751916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研究生教务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009年3月12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