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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BA的含义
MBA全称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它源自美国的硕士学位。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培养的是高质量、处于领导地位的职业工商管理人才,使他们掌握生产、财务、金融、营销、经济法规、国际商务等多学科知识和管理技能,有战略规划的眼光和敏锐洞察力。MBA学位是一种注重复合型、综合型人才培养的学位,是重视能力培养重于知识传授的学位。它教授的是面对实战的“管理”,而不是注重研究的“管理学”。它要求其毕业生有应变能力、预测能力、综合能力、组织能力,并能在风云变幻的世界市场和国际化竞争中不断发展,不断取胜。其课程内容涉及管理类、经济学类、金融、财务、法律等等,能力训练不光讲究组织、领导才能,也涉及以口才为依托的沟通能力、把握全局、进行敏锐思考、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等等。
在欧美发达国家,活跃着大批科班出身的MBA毕业生,MBA们是现代市场经济无可争议的骄子、宠儿。
(2)MBA的培养目标
工商管理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工商管理领域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更趋合理的知识结构以及较高的企业管理、经营决策素质和能力,熟悉我国工商管理的实际,能运用所学的理论和知识从事各项管理工作的实务型高级专门人才。
(3)培养方式
全日制的MBA一般为两年。MBA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职业训练,特别强调在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商业案例分析、实战观摩、分析与决策技能训练等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使学生接受知识与技能、个性与心理、目标与愿望等方面的挑战,更具有职业竞争的实力。
2。法律硕士(JM)
(1)法律硕士的含义
随着国家的法制化进程,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简称“法硕”)学位教育应运而生。1996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1998年,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目前,经批准的培养单位共有78所。
(2)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区别
法律硕士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我们通常所说的“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报考法学硕士。
(3)法律硕士培养内容
法律硕士学制2年;教学内容与法学硕士有很大不同,侧重于实务方面。根据1999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覆盖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要体现应用型和复合型的要求,将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作为重要的培养任务和内容。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方式和能力、法律职业行动方式和技能;
3。公共管理硕士(MPA)
(1)MPA的含义
MPA即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的简称,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2)MPA与MBA及行政管理的区别
第一, 公共管理不同于工商管理
MPA不同于MBA(工商管理硕士),通俗地讲MBA是一个专门为生意人设计的研究生学位,其目标是培养具有全球化意识的高级管理人才,以应付日益国际化的企业管理。而MPA培养的则是现代公共管理人才。
第二, 公共管理有别于行政管理
受工商管理学等一些现代管理学科的影响,公共管理学在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同时更重视从管理学、经济学视角来研究管理问题,在重视定性分析的同时更强调定量分析。较之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的涉及面更宽,除了涉及政府部门的管理,还包括非政府的民间公益性组织的管理。
(3)MPA的培养目标
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德才兼备,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够担当起21世纪中华民族复兴的领导与管理重任的新型高层次公共事务、政府管理和政策研究与咨询的高级人才,为公共部门特别是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现代公共事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政策分析者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4)培养方式
全日制的MPA一般为一年半到两年。MPA项目的培养方式一般是校内课程学习与校外调研、实习相结合,课程学习占去大部分时间,大约2/3时间,问题研讨和实习约占1/3时间。
4。教育硕士(EDM)
(1)教育硕士的含义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决议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并于1997年开始招生试点工作。在短短几年时间里,EDM教育已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领导及广大中小学校教师的普遍关注。EDM教育招生人数逐年增加,1998年全国招生人数为1490人,2000年为3700人,2003年已增加到6970人,累计录取已达到2万余人。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虽然我国早已建有教师进修制度和机构,但是这种进修往往是零星的、不系统的,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以系统地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得到教育研究的培养。
(2)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的区别
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学位,前者是职业性学位,在我国被称为专业学位,后者是学术性学位。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与学术性学位有所不同。学术性学位的培养方式以研究性为主,学位课程只要求学习三到四门,最后以研究论文为主要成果;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则以课程为主,同时也要求撰写论文,一般需要学习十二门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大部分,公共课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外国语。专业课依学科教学方向的不同而不同。
5。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
(1)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PH)
培养目标: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有利于对各种不同性质和不同职业背景的专门人才进行针对性的培养,有利于社会对各类专门人才的选择和使用,有利于国际上的对等交流。
招生对象: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为医药卫生类专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培养目标:主要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招生对象:主要为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3年或3年以上工程实践工作,经所在单位推荐的优秀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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