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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限额
招生类别 |
法律硕士 | 教育硕士 | 工程硕士 | 工商管理硕士 | 公共管理硕士 | 会计硕士 | 高校教师 |
招生名额 | 80人 | 50人 | 自定 | 不招生 | 130人 | 55人 | 70人 |
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2009年7月3日——18日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南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hnedu.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如果有误,及时修改(请考生务必记住“网上报名编号”)。
(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2009年7月16日——18日为现场确认时间。考生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逸夫楼北栋)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费、现场摄像和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名确认后的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资格初审在现场确认时进行,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现场确认并摄像后,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2)带回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推荐意见栏和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1、我校允许考生在本人所在地报名点异地报名和参加联考,但考生须在现场报名后一周内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寄研究生院招生办初审,否则责任由考生自负。审查不合格的将在9月通知考生,审查合格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一”信息栏中填上报考学院代码。
3、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时进行,届时请考生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安排届时请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
录取和学费标准
我校将根据招生名额、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工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除外)、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费为全程24050元,软件工程硕士学费为全程34004元,教育硕士学费为全程15650元,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学费为全程30008元。
学习方式与学位授予
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为2~4年。
对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制发的学位证书。
报名条件和考试科目
一、法律硕士(J.M)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湖南大学单独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三)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四)学院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侯老师,电话:0731-8822082
二、教育硕士(Ed.M)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领域
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物理、英语、思政)、现代教育技术等5个招生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课,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湖南大学单独组织,在复试时进行;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由湖南大学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
(四)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版)(五)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招生学院 |
招生学科 |
专业基础课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教育科学研究院 |
教育管理 |
教育管理学 |
《新编教育管理学》,吴志宏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学科教学 (思政) |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
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张耀灿 陈万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
外国语学院 |
学科教学 (英语) |
英语 |
王蔷、程晓堂,《英语教学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戴炜栋、何兆熊,《新编简明英语语言学教程》,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
学科教学 (物理) |
普通物理学 |
任何注明为师范和综合性大学本科物理专业用《力学》、《热学》、《电磁学》课程教材均可。 |
现代教育技术 |
现代教育技术 |
《现代教育技术》,杨九民主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年12月第一版 |
三、公共管理硕士(MPA)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湖南大学单独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其余3门全国联考。
(三)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四)学院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邬老师,电话:0731-8821941;8825779
四、会计硕士(MPAcc)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综合知识,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湖南大学单独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三)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四)学院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会计学院MPAcc中心,刘老师,电话:0731-8684702
五、工程硕士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湖南大学将自行确定本校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第二阶段,达到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湖南大学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面试。
(2)持有2008年GCT有效成绩,总分达到200分,并且在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湖南大学提出报名申请,参加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面试。考生可直接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第二阶段考试的相关事宜。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GCT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单位须签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09年9月~11月,报名地点: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3)所有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需填写《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提交报考学院。
(三)录取比例控制
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在工业设计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四)招生领域、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1、考试科目共3门:GCT、专业考试和面试。
2、GCT参考书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3、招生领域、专业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第二阶段进行专业考试)
招生学院 |
工程领域代码、名称 |
专业课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002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
430102 机械工程 |
机械设计基础 |
《机械设计基础》,杨可桢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 |
430135 车辆工程 |
汽车理论 |
《汽车理论》,余志生编,机械工业出版社(第三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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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37 工业工程 |
管理学原理 |
《管理学教程》,孙耀吾等编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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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41 物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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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30105 材料工程 |
金属热处理、无机材料物理性能、高分子物理任选一 |
《金属材料及热处理》,史美堂编,上海科技出版社 《无机材料物理性能》,关振铎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高分子物理》,何曼君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
009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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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04 仪器仪表工程 |
电路 |
《电路》,邱关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 |
430108 电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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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09 电子与通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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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10 集成电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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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11 控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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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
430109 电子与通信工程 |
电子技术基础 |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数字部分)(第四版),康华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430110 集成电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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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
430112 计算机技术 |
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字逻辑任选一 |
《C程序设计》,谭浩强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尉敏、吴伟民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第2版) 《数字逻辑》,毛法尧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
024软件学院 |
430113 软件工程 |
软件工程基础 |
《软件工程导论》,张海藩编,清华大学出版社(第四版) |
001土木工程学院 |
430114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工程力学 |
《结构力学》,杨茀康、李家宝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四版);《流体力学》,蔡增基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1月第四版);《水力学》,金建华、王烽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出版) |
430140 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概论 |
《工程项目管理》,李世蓉、邓铁军主编,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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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建筑学院 |
430114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建筑学基础(含建筑历史、建筑构造、设计基础) |
《中国建筑史》,潘谷西编;《外国建筑史》(第二版),陈志华编;《外国近现代建筑史》(第二版),清华大学编;《建筑构造(一、二)》(第三版),刘建荣编;《空间组合论》第二版,彭一刚著;(以上参考书均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版本) |
011化学化工学院 |
430117 化学工程 |
化工原理 |
《化工原理》,天津大学编,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 |
00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430130 环境工程 |
环境化学 |
《环境化学》,戴树桂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008设计艺术学院 |
430138 工业设计工程 |
产品设计 |
产品设计(含设计艺术综合考试100分、设计史论50分):产品设计的相关书籍;《工业设计史》,何人可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
六、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GCT、专业基础课,共计3门。
2、GCT参考书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3、高校教师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4、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专业基础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三)招生专业、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招生名额 |
专业基础课名称 |
参考书目 |
018金融学院 |
020204金融学(含:保险学) |
5 |
金融学;保险学任选一 |
《金融学》,张强 乔海曙,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2;《保险学教程》,张虹 陈迪红,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1 |
025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0206国际贸易学 |
5 |
经济学综合(含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
《西方经济学》(第三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
021统计学院 |
020208统计学 |
5 |
统计学 |
《统计学》主编,许涤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 |
015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含高校辅导员) |
25 |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论 |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论》(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推荐用书),张耀灿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
023体育学院 |
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
3 |
体育专业基础(含运动生理学、学校体育学) |
《运动生理学》,邓树勋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7月第1版;《学校体育学》,潘绍伟、于可红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 |
017教育科学研究院 |
040106高等教育学 |
5 |
教育学专业基础 |
《教育学》,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年6月第三版;《简明中国教育史》,王炳照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
028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
5 |
专业综合(含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
《文学理论教程》(第四版),童庆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中国现代文学史1917-2000》(上下册),朱栋霖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
012外国语学院 |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2 |
专业综合 (含基础英语、语言学基础) |
基础英语无固定参考书;《新编简明英语语言学教程》,戴炜栋、何兆熊编,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2002 |
026新闻与传播学院 |
050302传播学 |
5 |
新闻传播理论 |
《新闻学基本原理》吴高福,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传播学教程》,郭庆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
006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
070104应用数学 |
5 |
专业基础课(含数学分析、高等代数) |
《数学分析》,复旦大学陈传璋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高等代数》,北京大学数学系几何与代数教研室代数小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 |
005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 |
080102固体力学 |
5 |
材料力学 |
材料力学(上下册),刘鸿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 |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