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讯 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公布。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复试重在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按总成绩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组长:熊彩东(副校长)
成员:廖云(研究生院培养处处长)
唐坤宏(纪委副书记)
汪利辉(研究生院培养处副处长)
2.实施机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相关领导
研究生科科长
专家教授1人
3.复试小组:由5人(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院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MBA100分,其他专业200分,取整数):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为报考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MBA考生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2.外语面试(MBA50分,其他专业100分,取整数):时间不少于5分钟
口语50分、听力50分。
3.综合面试(MBA150分,其他专业200分,取整数):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要求: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四、招生计划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2010招生计划 | 2010推免生 | ||
学术型 | 专业学位 | 学术型 | 专业学位 | ||
001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265 | 42 | 53 | 19 |
002 | 电子工程学院 | 365 | 40 | 73 | 22 |
003 |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 | 280 | 30 | 54 | 25 |
004 | 物理电子学院 | 155 | 25 | 21 | 11 |
005 | 光电信息学院 | 150 | 30 | 34 | 11 |
006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290 | 30 | 60 | 21 |
007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245 | 55 | 31 | 20 |
008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90 | 20 | 28 | 13 |
009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60 | 15 | 14 | 9 |
010 | 应用数学学院 | 55 | 0 | 14 | 0 |
01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0 | 40 | 17 | 7 |
012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85 | 0 | 7 | 0 |
013 | 外国语学院 | 40 | 0 | 12 | 0 |
016 |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 20 | 0 | 10 | 0 |
023 | 软件学院 | 0 | 30 | 0 | 5 |
024 | 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 | 40 | 40 | 11 | 7 |
025 | 空天科学技术研究院 | 92 | 38 | 18 | 14 |
026 | 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 125 | 30 | 42 | 10 |
MBA | 0 | 350 | 0 | 0 | |
MPA | 0 | 50 | 0 | 0 |
注:1、各学院招生计划包括推免生,但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民骨干招生计划另行规定不含在内。
2、各学院据此自行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但“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类别不能更改。
五、时间安排
1.3月15日:公布学校、学院复试分数线。
2.3月22日:上线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www.yanzhao.uestc.edu.cn)“复试调剂”打印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
3.4月8日至14日:第一批学院复试。
复试学院:001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学术型)、002电子工程学院(学术型)、003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仅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012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13外国语学院、016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024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026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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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要求 |
4月8日至9日 |
全天 |
学院研究生科 |
资格审查 |
考生须带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体检表、复试费50元(MBA另定) |
4月10日至13日 |
学院通知 |
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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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 |
上午 |
学院向研招办报送“验证记录表”、“复试成绩”(电子版+纸质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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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研究生院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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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
未录取考生申请调剂 |
4.4月15日至21日:第二批学院复试。
复试学院:001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02电子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03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004物理电子学院、005光电信息学院、006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007自动化工程学院、008机械电子工程学院、009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10应用数学学院、011经济与管理学院、023软件学院、025空天科学技术研究院、026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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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要求 |
4月15日至16日 |
全天 |
学院研究生科 |
资格审查 |
考生须带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体检表、复试费50元(MBA另定) |
4月17日至20日 |
学院通知 |
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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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
上午 |
学院向研招办报送“验证记录表”、“复试成绩”(电子版+纸质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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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研究生院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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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 |
未录取考生申请调剂 |
注:(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须先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2)体检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5.4月22日至30日:二次调剂复试。
六、调剂
总体要求:(1)初试分数必须达到调入学院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2)调入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专业学科门类相同,但07理学、08工学、11军事学、43工程硕士之间可自由调剂,12管理学与43工程硕士之间可自由调剂(初试必须参加全国统考或自命题数学科目考试)。
1.院内调剂:报考学校和学院不变,但需调剂专业或导师。
要求: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www.yanzhao.uestc.edu.cn)“复试调剂”, 填报调剂申请,打印调剂申请单交学院研究生科,具体办法按学院要求执行。
2.校内调剂:报考学校不变,但需调剂学院。
要求:(1)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www.yanzhao.uestc.edu.cn)“复试调剂”,填报调剂申请,打印调剂申请单交调入学院研究生科,具体办法按调入学院要求执行。(2)第一志愿已上线的考生,如放弃第一志愿进行校内调剂,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经审慎考虑,决定放弃第一志愿进行校内调剂,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独自承担。(附考生编号、本人签名)”考生将书面申请交研招办后才能申请校内调剂。(3)考生专业笔试成绩原则上校内各学院互认,但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考生也可申请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组织的专业笔试(须向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缴纳考试费20元,但向调入学院缴纳复试费50元不变,笔试试卷由学校统一调取,考生无须办理任何手续),是否受理由各学院自定。(4)如体检表已交第一志愿报考学院,调入学院研究生科直接与该学院联系确认(可在后期集中办理),考生无须再交体检表。(5)接收校内调剂的学院及专业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www.yanzhao.uestc.edu.cn)“复试调剂”。
3.校外调剂:报考外校,但需调剂到电子科技大学;或报考电子科技大学,但需调剂到外校。
要求:(1)考生登录全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如学校同意接收将通知考生复试,未收到复试通知表示学校拒绝接收,考生可再申请调剂到其他学校。(2) 接收校外调剂的学院及专业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在全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我校原则上只接收毕业于国家“985工程”、工科类“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且第一志愿报考国家“985工程”、工科类“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考生调剂。(3)调初试试卷时间统一在全国调剂录取结束后(5月上旬),以考生在全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上确认的调剂录取结果为准,考生无须其他任何手续,调入单位不将是否收到初试试卷作为是否拟录取的依据。(4)校外调剂考生如果同时被几所学校拟录取,我校将自动取消拟录取该考生,并按第(3)条向调入单位寄出初试试卷。
七、拟录取
1.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新生奖学金评定优先顺序与此相同。
2.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新生奖学金评定与此相同。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3.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取消所有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待遇。
八、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应由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责任心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2.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九、监督与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由研招办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3.研招办投诉和申诉电话:028-61830153-112,邮箱:yzb@uestc.edu.cn。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投诉和申诉电话:028-83202237,邮箱:jjs@uestc.edu.cn。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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