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6日电(记者 贾立君)在刚刚过去的周末,内蒙古一位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因持临时二代身份证,在呼和浩特市一考点被监考人员拦在门外,被迫中途放弃考试。
此前,张某某身份证丢失,家人于2013年11月29日在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公安局为她办理了户籍证明和临时二代身份证。“我拿着准考证、考场座位通知单、户籍证明、临时二代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监考人员就是不让我进考场,唯一的理由是‘临时身份证不符合要求’。”她说。
“后来,阻拦我的监考人员让我拨打门口张贴的‘监督电话’,接电话的一位自称姓张的工作人员说‘就这规定,你爱跟谁投诉跟谁投诉去!’”张某某认为,她的临时二代身份证有效期至2014年2月28日,自己又没有迟到,监考人员拒绝她参加考试属违法行为。于是,她随即将此情况发布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中,引起网友的关注与议论。
张某某所持准考证“考生须知”栏写有“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